新聘青年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战略后备,是实现建设“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战略目标的坚实基础。对新聘青年教师进行系统培训,是在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培养的重要战略措施。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高新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使我校的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促使青年教师努力钻研学术、安心教学,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尽快成长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培训的组织与领导
学校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人事处牵头,组成由学术研究部、教务处、档案馆等单位参加的新聘青年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青年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培训事宜的落实。
三.主要培训形式
主要分三个层次进行:
(一)第一层次:统一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并通过普通话测试。
岗前培训范围:主要以新分配、调入到我校的青年教师为对象,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均需报名参加;
岗前培训时间和方式:每年暑期由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和考试。培训内容是以掌握教育科学的基本知识和教学技能方法为主,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教师职业要求等内容;
岗前培训结果认定:岗前培训是青年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必要环节,为通过岗前培训并结束实习期、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青年教师办理教师资格认定。
(二)第二层次:通过专题形式,由人事处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校内系列培训。主要内容为:
◆入校教育,以校史教育为主,帮助新聘教师了解学校、加深感情(档案馆);
◆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包括校规校纪、学术纪律、人事奖惩等内容(学术研究部);
◆教师工作规范、教育教学方法(教务处);
◆科研方法(学术研究部);
◆知名专家(教学科研方面)励志教育;
◆在职学习和提高途径。在职攻读学位、做博士后、出国留学、申请人才计划等(人事处)。
(三)第三层次:学院专项培训。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实行新、老教师结伴成长计划。
1.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需要和新聘青年教师的研究方向,为其确定参与的研究团队或学术梯队,并指定本学科或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担任其指导教师,负责其教学、科研的指导工作;
2.结合团队或梯队建设、科学研究和教学需要,指导教师要对新聘青年教师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包括备课、编写教案、讲义、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实验、实习等)给予具体指导,引导新聘青年教师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同时,要把新聘青年教师纳入梯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和使用;
3.学院要根据新聘青年教师未来拟讲授的课程安排其助课内容,并经常检查新聘青年教师的助课情况,听取新聘青年教师的试教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新聘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新课程的教学体系与框架,全面掌握新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技巧,传接优秀教学传统的同时,使其能够出色地独立完成教学任务;
4.在新聘青年教师入校3-6个月内,学院结合指导教师意见对新聘教师在助教岗位各个环节的表现做出综合评价,作为新聘青年教师上岗的主要依据。
四.考核
(一)新聘青年教师从入校起建立个人业务档案,参加岗前培训、
在职培训等有关情况和成绩,结合师资博士后的岗位职责,要达到学校的有关要求;
(二)在新聘青年教师培训工作中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不合格或拒绝参加培训的教师,学校视情况给予处分,严重者予以解聘。
五.附则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