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或山东省发布遴选通知后,人事部人才工作中心在学校网站及时发布通知。
二、学院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人事部人才工作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若无名额限制,则直接公示拟推荐人员信息。对有名额限制的人才项目,需要上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五、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将相关材料上报项目主管部门进行评审。
六、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七、人事部人才工作中心、学院、人才三方沟通合同内容并形成初稿。若无需签订合同,则直接由人事部落实相关待遇。
八、合同初稿确定后首先上人才引进联合工作组会议,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合同中涉及的内容进行论证,形成修改意见,人事部人才工作中心就修改意见与学院、人才进行沟通,拟定合同内容后,上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最终确定。
九、签订合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待遇。
十、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期满考核,确定是否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