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利费的管理
根据《山东大学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规定》,学校按年度分配福利费使用额度,一部分划拨到各单位,由各单位管理使用;其余部分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二、困难补助的申请
1.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每年度发布教职工(包括在职及离退休退职人员)申请困难补助的通知,经个人、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福利经费中列支;
2.学校划拨至单位的福利费用可用于本单位慰问伤病住院人员、慰问离退休人员、职工特殊困难补助,职工有困难可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给予一定补助;
3.职工遇到特殊困难(职工及父母、配偶、子女伤、病严重等),可由其所在单位提交补助申请,由学校临时审批给予特殊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