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于1955年,是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咨询机构。负责对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科学技术决策提供咨询,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提出研究报告,对学科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目标提出建议,对重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机构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和指导。
中国科学院院士从全国最优秀的科学家中选出,每两年增选一次。全体院士大会是学部的最高组织形式,学部主席团是院士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由中国科学院院长担任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现设有数学物理学部、化学部、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地学部、信息技术科学部和技术科学部六个学部。
199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申报条件:
1.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2.院士增选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名额及其分配由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以下简称“学部主席团”)确定。增选名额基数为60名,学部主席团可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需要适当增加增选名额。
3.院士增选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被推荐人年龄(按增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下同)一般不超过65岁。在各学部正式候选人中,60岁(含60岁)以下的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院士的义务与权利:
积极促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发展和应用,努力创新,做出成绩;提倡科学道德,维护科学精神,发扬优良学风,普及科学知识,起表率作用;积极培养人才,推动科学技术队伍建设;参加院士会议,承担中国科学院学部组织的咨询、评议任务;积极推动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国家科学技术重大问题的决策有建议权;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有推荐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为维护老年院士的身体健康,在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以下简称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继续享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享有资深院士津贴,但不担任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成员和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成员等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外籍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工作,自由参加院士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