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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聘任院士
作者:   时间:2018-11-12   点击数:

院士为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和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是在某一领域内的资深专家。在中国,即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支持对象:

聘任来鲁工作的省外院士。

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聘任院士,省财政每年为每位院士拨付科研补助经费 10 万元,每月发给政府津贴1万元。

申报条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引进和聘任的省外院士,申报享受政府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重大课题或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并有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经费投入和其他相应的科研条件。

2.身体健康,每年在山东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

3.聘任单位与院士就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合作期限等签订了聘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