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岗位管理与服务
作者:   时间:2019-07-19   点击数:

 一、岗位申请的办理流程

科研团队、平台、项目填写《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岗位申请表》,项目所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过经费主管部门、财务部审核,人事部审批通过后,由人事部通知到项目所属单位,开展招聘工作。

 

 二、入职手续的办理流程

 

项目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后,为拟聘人员准备下列入职材料,送人事部(明德楼B512)初审后至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核(明德楼A316),最后到校长办公室(明德楼A327)盖章,盖章结束返回人事部留存相关材料。

应聘助理研究员岗位,准备以下1-6项入职材料;应聘副研究员及研究员岗位,准备以下全部材料。同时需要提交的入职材料须经项目所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除第6项之外)。

1.《公示报告》一份,内容须说明公开招聘的流程及公示意见。

2.《劳动合同》一式两份。(明德楼B512领取)

3项目所属单位须制定《岗位目标责任书》和《岗位考核标准》一式两份。

4《山东大学专聘科技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登记表》(表上聘期与合同聘期一致)、《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薪酬发放明细表》(表上薪酬与合同一致)、《专聘科技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确认表》。

5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由项目所属单位审核、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应聘人员已有工作经历并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原始证明。校医院出具的查体报告、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页复印)、

7.《应聘专聘科技研究员∕副研究员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同时提供近5年代表性成果。

8.《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三份。

 

 三、年度、聘期考核的办理流程

 

1年度考核

每满一个年度填写《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岗位年度考核表》,项目所属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人事部留存。

2聘期考核

聘期期满前两个月内,项目所属单位须对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填写《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岗位聘期考核表》,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人事部留存,作为续聘的重要参考。

 

 四、岗位续聘的办理流程

 

1续聘说明

项目所属单位应定期梳理本单位用工情况,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申请设岗聘用人员的,应在岗位设置期限终止日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不按此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不再设岗聘用。

2具体流程

项目所属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填写《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岗位申请表》、《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登记表》,提交至人事部审核岗位,经审批通过后,项目所属单位准备下列材料办理续聘手续。

1)《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2)《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岗位聘期考核表》;

3)《岗位目标责任书》、《岗位考核标准》均一式两份。

 

 五、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办理流程

 

项目所属单位须提供离职人员的相关信息(形成书面材料,注明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发放截止时间),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人事部(明德楼B512)审核,离职人员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