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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山东大学2016年齐鲁青年学者遴选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人才办 发布日期:2016-01-20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的本校青年教师应为2016年1月1日前我校全职在岗教职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截止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方向属于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主干学科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二、推荐数量

每个单位限报1名,入选“高峰计划”学科所在的单位可增报1名,并且需要排序。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及《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附件2)将相关材料报所在院(所)。

2.基层单位推荐

(1)基层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价;

(2)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所依托的团队平台和支撑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和个性化培养方案;

(3)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在基层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3.学校组织评审

(1)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对基层单位推荐人选初审,并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函评。

(2)人才引进委员会对通过函评的推荐人选评审,确定拟培养人选。

4.网上公示

拟培养人选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人选名单并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四、培养措施

详见《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聘任办法(修订)》(附件3)。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明确推荐标准和遴选程序,做到选拔标准科学合理,程序公开透明。

2.坚持从优、从严的选拔原则,优先支持入选“高峰计划”的学科,确保优秀青年学者脱颖而出。

3.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人选个性化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工作任务、拟采取的培养措施(培养方式、途径和内容,以及加入或组建创新团队情况,科研空间、办公条件、经费投入等支持措施等)、考核管理等方面内容。

4.各单位于2016年3月2日前将《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基本情况一览表》、《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明德楼B522),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包括:《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基本情况一览表》、《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及三篇代表作全文)发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rencaiban@sdu.edu.cn

联系人:李岩,边莘茹

联系电话:64847

附件1.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doc

附件3.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聘任办法(修订).docx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