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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新入校教职工报到

根据相关招聘公告及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通知,完成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相关事项可咨询师生服务大厅A01人事部窗口(联系方式:0531-88366812)。

  • 01

    准备报到入职所需材料

    1.人事档案

    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接相关手续,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达等形式将档案递送至人事部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如需由学校开具调档函,请携带身份证前往服务大厅A01窗口办理。档案接收地址如下: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山东大学人事部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档案接收地址:山东济南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524

    档案接收联系人:穆亮雷 电话:0531-88364566 邮编:250100

    (本校博士后出站后入职本校无需办理档案转接手续,需完成博士后离校、减员程序后方可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2.体检报告

    需携带由校医院出具的带有“体检合格”盖章及相应医师签字的体检报告。(博士后办理入站手续无需提供体检报告;预聘制教师外岗位人员体检报告已由人事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收取,无需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

    3.纸质版公示无异议报告/博士后入站通知

    教师岗位需提供由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公示无异议报告;博士后需提供由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入站通知;教师外岗位人员拟聘名单由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在山东大学人才招聘网上统一公示,无需单独提供材料。

    4.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上一工作经历的离职证明(编制外单位)或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工资转移介绍信(编制内单位)。博士后人员准备上述离职证明时如需学校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请携带身份证前往服务大厅A01窗口办理。

    5.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彩印2份)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含海外博士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时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2份(彩印)。准备上述材料时如需学校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和《留学人员工作单位接收函》,请携带身份证前往服务大厅A01窗口办理。

  • 02

    来校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1.报到登记、新建教职工编号

    确认人事档案已送达学校(可电话联系查询:0531-88366812),各项报到入职材料已准备齐全后,可携带身份证前往服务大厅A01窗口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由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材料信息,新建教职工编号,登记入校时间,开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新入职教职工需领取: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审批表(教师外岗位)及其他辅助性材料(如有)。

    2.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信息录入

    新建工号4小时以后,点击山东大学主页右上导航条“信息服务”,进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ervice.sdu.edu.cn)。凭办理入职时新建的教职工编号、初始密码(默认全部身份证号码,字母大写)登录,在“业务系统”中选择“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按照说明上传个人照片、完善个人资料后保存,点击提交个人资料,由人事部档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信息审核。

    新建工号4小时以后,凭教职工编号登录“山大校园通”小程序,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在小程序中“更多服务”-“照片采集”,上传人脸识别照片,用于刷脸入校。(照片3小时后生效)

    3.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开通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制作校园卡、开通各项校内信息化服务项目。

    详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山东大学教职工信息化服务指南》,访问地址:https://info.sdu.edu.cn/info/1007/1532.htm

    或扫码访问:

    4.审核档案

    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填写完善的《干部履历表》前往人事部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明德楼A524)审核人事档案及系统填写的相关信息,审核完成后相应人员信息由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推送至服务大厅A01窗口。

    5.确认入职、办理起薪和社会保险

    携带已填写完善并由本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聘用合同及新聘人员审批表(教师外岗位)前往服务大厅A01窗口完成报到入职。上交相关材料,并领回已由学校签字盖章的聘用合同两份。

    准备一张中国银行I类账户借记卡(开户地区不限)作为工资卡,将借记卡带有账号的一面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用于办理起薪。如需新办卡,可携带身份证到中国银行办理。A01窗口根据相关材料推送起薪申请,由人力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明德楼B519)根据教职工入校时间和职务职称级别办理起薪。

    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可根据A01窗口相关提示自助办理。

  • 03

    其他入职后相关服务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山东省内党组织关系的转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办理,具体接收单位名称可以咨询具体用人单位党务秘书;省外转入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名称可以咨询用人单位党务秘书,到校报到后将介绍信交至本单位党务秘书处。

    2.公寓申请

    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和博士后,可自愿申请学校公寓,请登录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网站:http://www.zcb.sdu.edu.cn/,点击周转公寓,了解申请条件,浏览房源,注册申请。

    3.集体户口落户

    该项业务由本人自愿办理,如符合济南市公安局的落户政策,可落入本人工作单位所在校区的集体户口。携带身份证前往服务大厅A01窗口开具落户介绍信,持介绍信到本人单位所在校区的公安处户政科办理。

    4.申报个人所得税扣除

    按税务规定,新进人员入校报到完成后,自行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版,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新增、变动及报停工作,财务部不再受理集中采集工作。

    5.车辆门禁办理

    登录山东大学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在“服务大厅”中搜索“车辆门禁”,在相应服务模块中填报信息进行申请。

  • 04

    入校报到各项业务受理单位地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