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事业编制人员新聘、续聘手续办理流程包括岗位审批、组织招聘、报到入职、签订合同或协议、续聘、离校等手续。
1.科研助研岗位:科研项目团队填写《山东大学科研项目助研岗位申请表》,项目所属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等职能部门审核后,送人事部会同财务部审批。
2.非科研项目助研岗位:用工单位填写《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岗位申请表(非科研项目助研岗位)》,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人事部会同财务部审批。
3.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教学科研单位或科研项目团队填写《山东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申请表》,科研团队及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等职能部门审核后,送人事部会同财务部审批。
4.续聘人员须同时提交《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期考核表》,多人续聘还须提交汇总表。 5、专聘科技岗位:科研项目团队填写《山东大学专聘科技人员岗位申请表》,项目所属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科学技术研究院或人文社科研究院、财务部审核后,送人事部审批。
1.各单位组成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小组,参照《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的有关规定组织招聘。并于入职时,提交招聘总结报告,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学校经费和包干经费岗位,各单位拟定招聘通知,经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发布。
1、各单位组成非各二级单位根据岗位申请表上的招聘条件进行初审,确定材料无误;
2、通过人力资源系统二级单位角色提交,文档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
3、各二级单位保存入职人员的纸质版材料,包括招聘过程材料和入职材料,以备后查。
1、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派遣公司联系单位及拟聘人员签订。
2、劳动合同用工形式,由山东大学与拟聘人员签订。
1、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通过,协商继续聘用的,用工单位提交《岗位续聘申请表》和《聘期考核表》,送至明德楼B区512司老师审核。
2、岗位批复后,用工单位同本人协商填写下一个聘期的《岗位目标责任书》《岗位考核标准》,本人在人力资源系统提交续聘材料。
3、岗位期满不再续聘, 拟离校人员登录人力资源系统,进行离校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