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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校内招聘

根据用人需求单位实际情况,若无校内调整意向人选,需通过校内招聘形式选拔符合需求的人员,则参考以下校内招聘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 01
    用人单位

    提交校内招聘申请

    1.根据不同岗位类型提交校内招聘申请:

    ①教师岗位:向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明德楼B533)提交校内招聘申请。联系人:曹老师 0531-88364303。

    ②管理、其他专技岗位:用人需求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提出校内招聘岗位申请,提交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明德楼B533)审批,联系人:刘老师 0531-88364303。

    ③辅导员岗位:经学工部同意后,向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明德楼B533)提交校内招聘申请。联系人:曹老师 0531-88364303。

  • 02
    联系人:曹老师 0531-88364303

    启动校内招聘程序

    2.校内招聘申请通过后,由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通知招聘单位。

    3.招聘单位拟定校内招聘公告,经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由人事部在信息化服务平台中发布。

    4.应聘人员填写《山东大学校内岗位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招聘单位填写《山东大学校内岗位招聘应聘人员报名汇总表》。资格审核无误后,招聘单位参照《山东大学校内招聘面试程序》,启动校内招聘面试程序。

    5.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通过人选名单报送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由人事部进行公示。同时,招聘单位将《招聘工作情况报告》及面试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提交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留存备案。

    6.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提交校内调整材料:

    ①教师岗位:《教职工校内调整工作申请表》+拟调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价+拟调入学院考察报告

    ②管理、其他专技岗位:《教职工校内调整工作申请表》+拟调入学院考察报告。

    ③辅导员岗位:《教职工校内调整工作申请表(专职辅导员)》+拟调入学院考察报告。

  • 03
    联系人:曹老师 0531-88364303

    人事部审批、办理调整手续

    7.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将校内招聘相关材料报请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在人事系统中为教职工办理校内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