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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退职人员退职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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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老师 0531-88362058

    退职人员退职费发放

    1.居住本市的退职和精简退职人员,每年12月份由本人或其家属持退职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证到人力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审核后,通知财务部发退职费。

    2.居住外地的退职和精简退职人员,每年12月份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人力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收到证明后,通知财务部发退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