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属上报去世人员信息,离退休工作处驻各校区办公室、各单位人事秘书可在当月同时报送。
2.人力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根据去世时间停发有关待遇。
3.去世教职工家属填写《山东大学逝世教职工手续办理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页下载),到指定部门盖章。
4.去世教职工家属携带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山东大学逝世教职工手续办理登记表》、殡仪馆出具的费用明细表及正式发票、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等,代办者提供委托书)。
5.人力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并核算确定抚恤金、丧葬费。
6.人力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开具纸质单据。
7.家属携上述单据到明德楼B区103领取抚恤金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