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人需求单位实际情况,若已有校内调整意向人选,校内调整事宜按以下流程办理。
1.根据不同岗位类型提交岗位申请:
①教师岗位:无需提出岗位申请。
②管理、其他专技岗位:用人需求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提出岗位申请,提交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明德楼B533)审批,联系人:刘老师 0531-88364303。
③辅导员岗位:无需提出申请。
2.用人需求单位将校内调整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点为明德楼B533)。所需材料如下:
①教师岗位:《教职工校内调整工作申请表》+拟调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价+拟调入学院考察报告
②管理、其他专技岗位:《教职工校内调整工作申请表》+拟调入学院考察报告。
③辅导员岗位:《教职工校内调整工作申请表(专职辅导员)》+拟调入学院考察报告。
注:涉及岗位变更的人员需同时向人事部培养发展中心(办公地点为明德楼B529)提交《岗位变更聘用审批表》。
3.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将校内调整相关材料报请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在人事系统中为教职工办理校内调整手续。